为落实专业yl7703永利集团方案中创新创业教育模块的学分和成绩认定工作,根据“创新创业教育”模块学分考核标准,现将评定细则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 遵循原则
遵循公开自主原则,学生根据学业情况,自主提出申请,每项成果只允许认定一次,同一项目在不同教学板块或环节不重复认定,多次获奖只认最高奖项。
二、认定对象
2019级在校学生。
三、认定项目和其他要求
1、学分认定项目包括:学科竞赛、科研训练、学术论文及作品、专业技能证书、知识产权和国际交流学习等。按照“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项目”(附件1)以及专业yl7703永利集团方案中的“创新创业教育模块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”(附件2)给予认定。
2、认定时间和流程:
(1)学生申请:3月31日—4月9日,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提交PDF证明材料并送审。具体操作可查阅教务处官网首页-右侧的“教务系统培训(学生)”创新学分操作指南。
(2)相关单位审核:4月10日—4月16日,相关单位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准确;
(3)教务处复核:4月17日—4月22日;
(4)学校公示:4月23日—4月27日;
(5)学分认定:4月28日。
四、其他说明
1、本次创新创业教育模块学分认定工作使用教务系统,对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间节点要求,请相关负责人员按要求完成。
2、各单位根据“创新创业教育模块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”,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,防止弄虚作假现象,确保提交证明材料齐全。
3、创新创业教育模块学分在公示期内,可提出异议,申请更改或取消。认定学分生成后按规定转成相应成绩,不允许取消。
联系人:黄老师、李老师,电话:88366396(8507)。
附件:(附件不印发)
1.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项目附件1: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项目一览表.xls (71 KB)
2.创新创业教育模块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附件2:创新创业类模块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.xlsx (18.53 K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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